见证取样与送检:流程、规范与职责详解
上传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览15次
0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定义与目的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将这些样品送至具备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这一流程旨在确保工程质量,保障结构安全。
定义及流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在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从工程现场取样,送至检测机构检验,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法规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相关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见证下进行现场取样,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严格检测。
02.具体范围和标准
见证取样的比例和内容
建设部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必须达到或超过相关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应取样数量的30%。同时,该规定还详细列出了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包括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以及承重墙所使用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等。此外,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所使用的防水材料,也均被纳入必须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见证人员的职责
见证人员需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需依据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全程监督。取样人员则需在试样或其包装上清晰标识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及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此外,见证人员还需制作详细的见证记录,并将其归入施工技术档案,以备查验。同时,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需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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